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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和条件

1.1 本条件适用于我们提出的所有要约和所有协议,包括我们在达成协议之前进行的所有谈判。

1.2 仅当双方书面同意时,对本条款的偏离才有效。任何偏离仅适用于其所达成的协议;本条款和条件的其余部分仍然完全有效。

2. 优惠

2.1 除非我方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所有报价和要约均不具约束力。尺寸及/或重量、图像及/或图纸、技术及/或化学规格、颜色、类型、数量、成分和质量的指示均应视为近似值。

2.2 报价和报价基于对方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图纸和由此得出的测量结果。

2.3 如果报价和/或要约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完全接受,则只有在另一方仅在细节上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才会达成协议,而合同的签订并不包含这些细节。

3. 签订协议

3.1 如果我们向另一方发送确认协议的确认书或交付订单确认书,则该确认书包含已达成协议内容的唯一且正确的表述,除非另一方在订单确认之日起8天内以书面形式对该确认书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此外,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相互协商,就对方指出的错误达成一致。在协商期间,我们有权终止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或损害赔偿。

3.2 如果合同已成立,我们有权在发出订单确认书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合同不可取消或修改。如果我们告知该协议仅能以修改后的方式执行,则另一方应在收到我们相应通知后的8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希望执行修改后的协议。

3.3 如果我们已开始执行和/或如果另一方已根据我们撰写并发送的文件支付了押金,则该文件的内容视为双方已达成的协议。

4.知识产权

4.1 我们保留报价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插图、图纸、样品和模型的版权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我们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在我方提出要求后8天内及时退还。

4.2 不得复制或复印图片、图纸、设计等,亦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4.3 另一方应赔偿我们因基于或与另一方制作的专有图纸、模型等侵犯有效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主张而导致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索赔。

5. 装运

5.1 我方仅提供约定服务的交付时间和期限作为大概时间。如果超出约定的交付期限,另一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延长30天的交付期限。只有在超过上述期限后,我方才可根据本条款的其他规定承担超期责任,否则合同将被终止。

5.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我方交付或履行的义务将暂停,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消除。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清算、机器故障、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或第三人的清算,导致我方、我方供应商或我方第三方无法或未能及时履行其义务。

6. 打电话

Payment Methods

1.相关性

6.1 If delivery on call has been agreed, the other party is obliged to within two weeks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the agreement or within two weeks after the date of the order confirmation, give us the call off periods in writing. If we have not received the written request within two weeks time, we are entitled to dissolve the agreement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rejudice to our other rights, including the right to claim damages. Even if the agreed delivery does not occur or does not occur timely, we are entitled to dissolve the agreement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rejudice to our other rights, including the right to claim damages.

7. 保证

7.1 在交付或履行我们的任何其他义务之前,我们始终有权要求以提供银行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以履行付款承诺。

8.2 如果另一方拒绝提供所要求的保证金,我们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但不影响我们的其他权利,包括索赔的权利。

8.价格

8.1 约定价格以协议签订之日适用的原材料、材料、运输成本、人工成本等价格为基础。我们保留将合理的成本上涨转嫁给客户的权利,前提是这些上涨发生在报价日之后,即使该上涨在我们报价时是可以预见的。价格上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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